1.2.6 焊縫不得設置在應力集中區,應便于焊接和熱處理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鋼板卷管或設備的筒節與筒節、筒節與封頭組對時(shí),相鄰兩節間縱向焊縫間距應大于壁厚的 3 倍,且不應小于 100mm;同一筒節上兩相鄰縱縫間的距離不應小于 200mm。
2 管道同一直管段上兩對接焊縫中心間的距離,當公稱(chēng)尺寸大于或等于150mm 時(shí),不應小于 150mm;當公稱(chēng)尺寸小于 150mm 時(shí),不應小于管子外徑,且不應小于 100mm。
3 卷管的縱向焊縫應置于易檢修的位置,且不宜在底部。
4 有加固環(huán)、板的卷管,加固環(huán)、板的對接焊縫應與管子縱向焊縫錯開(kāi),其間距不應小于 l00mm。加固環(huán)、板距卷管的環(huán)焊縫不應小于 50mm。
5 加熱爐受熱面管子的焊縫與管子起彎點(diǎn)、聯(lián)箱外壁及支、吊架邊緣的距離不應小于 70 mm;同一直管段上兩對接焊縫中心間的距離不應小于 150mm。
6 除采用定型彎頭外,管道對接環(huán)焊縫中心與彎管起彎點(diǎn)的距離不應小于管子外徑,并且不應小于 100mm。管道對接環(huán)焊縫距支、吊架邊緣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 50mm;需進(jìn)行熱處理的焊縫距支、吊架邊緣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焊縫寬度的 5 倍,且不應小于 100mm。
1.2.7 不等厚對接焊件組對時(shí),薄件端面應位于厚件端面之內。當內壁錯邊量大于本規范第1.2.4條、第1.2.5條規定或外壁錯邊量大于3㎜時(shí),應按(圖1.2.8)
進(jìn)行加工修整。
圖 1.2.8 不等厚對接焊件坡口加工
T1——不等厚焊件接頭的薄件母材厚度;T2——不等厚焊件接頭的厚件母材厚度;
注:用于管件時(shí),如受長(cháng)度條件限制,圖(a)①、圖(b) ①和圖(c)中的 15o角可改用 30o角。
7.2.9 當焊件組對的局部間隙過(guò)大時(shí),應修整到規定尺寸,并不得在間隙內添加填塞物。
7.2.10 焊件組對時(shí)應墊置牢固,并應采取措施防止焊接和熱處理過(guò)程中產(chǎn)生附加應力和變形。
7.2.11 背面帶鋼墊板的對接坡口焊縫,墊板與母材之間應貼緊。
7.2.12 縱向對接焊縫兩端部宜設置引弧板和引出板,其材質(zhì)宜與母材相同或為同一類(lèi)別。
7.2.13 不銹鋼焊件坡口兩側各 100 ㎜范圍內,在施焊前應采取防止焊接飛濺物沾污焊件表面的措施。
7.2.14 螺柱焊的電源應單獨設置,工作區應遠離磁場(chǎng)或采取措施防止磁場(chǎng)對焊接的影響;施焊構件應宜水平放置。